-
类型:政府信息|位置:罗定罗定市人民政府·通知公告为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经罗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委托第三方拍卖服务机构开展《罗定市䓣塘镇北羌村北羌圩6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的拍卖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总量控制的原则 ,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选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项目拍卖服务机构1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专业人员有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有良好的业绩和依法纳税记录;有合理的收费标准;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如未实行专门资质管理的,提供有关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且具有从事相应拍卖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或个人,不纳入征集范围: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5)可能影响履行相关职责的其他情形。 1.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从业资质证明、企业资质证明; 3.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国有资产处置业务和业绩材料(提供10个业务案例材料); 5.能够证明符合入册条件的其他材料; 6.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和廉洁执业承诺书(附件); 7.本次拍卖项目的实施方案; 8.本次拍卖项目的报价单; 上述资料汇编成册,提供申请材料电子版,原件备查。 1.有关社会机构应于2026年7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罗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ldsgzj3723380@163.com。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不得入册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我局组织的投标或拍卖活动。 2.罗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对有关社会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实地调查,并将选定机构的名单在罗定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luod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实名书面异议。 附件:廉洁执业承诺书.docx 罗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先生,0766-3727197) 关于本网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查看官方原文 ›